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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建设

 
   
昌平区中医医院
院级领导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
 
           
  一、责任目标
  按照党风廉政、精神文明、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”的原则,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,把管理工作与行风建设,行风建设与“三项改革”紧密结合,健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,转变服务观念,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,使全院在医疗活动中处处体现诚信原则和人本原则,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,为百姓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。
  二、任务分解
  (一)柏桂山院长
  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精神文明和纠风工作的要求,完成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及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领导工作。
  (二)王凤书记
  1、加强全员医德医风教育,提高全员职业道德素质。
  2、以提高三个服务(转变服务观念、改善服务态度、提高服务质量)和廉洁行医为突破口。加强工作效果、规范服务、行业形象、患者满意度的督查工作,促进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。
  3、对遵守《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》《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专项治理收取红包、回扣等暂行规定》及《昌平区卫生局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暂行规定》及院内相关规定的情况,与个人的年终考核、评优、评先、晋级挂钩。
  4、加强领导干部及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,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,把对治理红包、回扣等纠风工作作为考核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一,并与奖惩、聘用、晋级等挂钩。
  5、完成上级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联合检查工作。
  (三)呙青松副院长
  1、从业务工作角度规范科学施治,做好医疗处方的监督检查,纠正不合理检查、不合理用药问题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上报医院核实后查处。
  2、掌握分管部门及人员遵守卫生部、北京市卫生局、昌平区卫生局的纠风规定及院内相关规定的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上报医院核实后查处。
  3、配合医院做好上级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联合检查工作。
  (四)李富和副院长
  1、掌握分管部门及人员遵守卫生部、北京市卫生局、昌平区卫生局的纠风规定及院内相关规定的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上报医院核实后查处。
  2、完成大型医疗设备、药品集中招标及一次性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。
  3、配合医院做好上级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联合检查工作。
  (五)刘进林副院长
  1、实行药品和医疗收费明码标价制度,规范医疗服务价格,对门诊和住院患者执行“医疗费用明细清单”制度。
  2、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,做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把关工作。
  3、掌握分管部门及人员遵守卫生部、北京市卫生局、昌平区卫生局的纠风规定及院内相关规定的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上报医院核实后查处。
  4、配合医院做好上级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联合检查工作。
  三、责任追究
  院级领导成员在履职纠风工作中失职、渎职的按照《昌平区卫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中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昌平区中医医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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